平凡之路2010_平凡之路2010 第403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平凡之路2010 第403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老朱微微一笑,以为林一是计较当初两人不欢而散的事情,信心满满地解释道:

    ??“林一,我知道你跟戴巍之前有点不愉快,站在我的角度来说,我承认当初是戴巍不识好歹。”

    ??“但戴巍还是识大体顾大局的,他对于这次跟mobike的合并是本着极大的诚意和积极的态度的,对此我可以向你保证。”

    ??“年轻人嘛,难免会有想不通的时候,但总归是会总到正路上来的。”

    ??“我倒是觉得,戴巍的性格有几分像你,你觉得呢?”

    ??戴巍比林一大三岁,说他像林一多少算是恭维,也就是老朱,估计戴巍本人在这里是说不出这样的话来的。

    ??林一知道,老朱所谓的戴巍像自己,指的是当初林一不顾投资人的劝告,坚持对抗bat的压力那段过去。

    ??这当然不是一回事。

    ??林一没有跟他多解释,大家立场不同多说无益,不过对于这个合并的提议他没有一口回绝。

    ??让mobike跟小黄车合并,不是林一给自己设想的从共享单车行业脱身的方式,不过也并非不能接受。

    ??何况还有小马哥的面子。

    ??考虑到这些因素,林一决定给戴巍一个机会。

    ??“好,我答应了。”

    ??第601章 给脸不要脸

    ??合并的谈判要选一个中立的城市。

    ??在老朱的穿针引线之下,这场会议得以召开,他最后选的地方是鹏城的一家酒店。

    ??到场的人员也不复杂,对面依然是老朱和戴巍两个人,鹅厂并没有直接出面,而林一这边是带着胡玮玮和王小峰两位。

    ??这两个人从林一这边收到消息的时候都没有第一时间赞成,但是也并没有表示反对。

    ??总的来说,胡玮玮和王小峰都抱着比较灵活的态度准备见机行事,并没有那种“非要分个你死我活”的念头。

    ??也不能说他们对事业不够坚定。

    ??胡玮玮本来就是个外行,王小峰以前不过是个经理人,进了共享单车行业稀里糊涂走到现在,一年的收获够他吃一辈子的了。

    ??林一没有专门跟李冰做什么沟通,不过这两位来之前多半通过气,而且应该得到了对方的许可。

    ??他只是专门向马杰克做了说明,合并的事情在行业里面已经不鲜见,所以后者也没有反对。

    ??总之,谈判的时候这一边基本是林一在话事。

    ??另一边则是老朱在主谈,戴巍偶尔做一点补充,值得一提的是他今天对林一的态度确实大为不同,看来是得了提点。

    ??起初他们谈的比较顺利。

    ??因为小黄车跟mobike两方,之前不停融资烧钱的时候就不止一次地得到过合并的建议,也有过这个心理准备。

    ??所以尽管两家公司的车型完全不同,但毕竟业务模式没有本质差别,所以在很多细节上可以一拍即合。

    ??这个进展原本让双方都感到振奋,但很快巨大的分歧就出现了。

    ??“两家公司合并之后,万里出行将会成为第一大股东,董事长的职务应该由我们来委派,另外至少为鹅厂保留一个董事席位。”

    ??林一的这个要求并不过分,刚才他们已经初步谈定双方按1:1的比例合并,这样的话合并之后万里出行的持股比例依然超过20%。

    ??合并之前,mobike的董事长还是李冰,早就已经形同虚设。而小黄车那边鹅厂没有对他们过多干涉,所以是戴巍自己。

    ??对于老朱和他代表的投资人来说,董事席位不是他们关心的首要问题,因为分配不到自己头上。

    ??但是戴巍就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??“不行!”

    ??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就表示了反对,在自己想明白原因之前就说出了口,这个行为得到了老朱的眼神警告。

    ??戴巍上次跟林一谈投资的时候出过状况,所以这次老朱特意提醒他,一定要注意态度。

    ??因为林一对于合并是可以一票否决的,事情谈不拢可以慢慢谈,但要是把人得罪了,那就彻底黄了。

    ??戴巍原本也听进去了,他今天的态度林一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。

    ??不过当听到林一,或者林一指定的人要坐上董事长的位置的时候,他还是本能地觉得不妥。

    ??气氛稍微凝滞的工夫,他已经想明白。

    ??戴巍跟林一的这次见面不算冰释前嫌,至少也是客客气气的,本来并没有什么异常。

    ??但他还是明显地感受到,林一对于自己敷衍的态度。

    ??那代表了不认可。

    ??戴巍的背景很好,他或许是个内心骄傲敏感的年轻人,但绝对不蠢。

    ??他还记得来之前老朱的提醒,所以没有表现出任何不礼貌,也没有揪着林一的态度来说事儿。

    ??“我对于这次合并的态度是完全赞成的,不过在合并之后,我们的新公司我希望能够依然由我们自己来经营,而不是由投资方来做主。”

    ?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